关键词 |
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净水器涉水批件办理,水质处理器涉水批件办理,蓄水容器涉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咨询内容 |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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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咨询和信息咨询 |
一、许可证办理
1、生产许可证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等。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2、卫生许可办理:
2.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2.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2.3 消毒产品备案
消毒剂、消毒器械上市前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备案公示
3、产品备案:
国产/进口非特殊备案、国产/进口特殊化妆品备案
4、企业标准备案: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化妆品企业标准备案声明、消毒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声明、工业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声明、其他企业标准备案声明;
5、服务项目:
办理过程中我们将为企业提供全程指导:厂房设计、车间布局、实验室布局、生产现场审核、实验室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实验员技能培训等全程服务、企业在现场审核时顺利通过、快速获取许可证件。
6、增值服务(办理后您企业可以获得什么):
生产许可证证件;许可证批件、备案证书、企业标准备案文本等等。
可以获得企业的长期的企业日常质量咨询服务:生产现场监管、质量人员培训、化验室人员技能培训、产品第三方检测等;
可以获得企业顾客满意度提升、产品质量提升、质量成本降低、客户投诉处理解决方案等;
通过本次合作,获得终身的质量服务顾问。
第十一条 应有与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用房,其净高一般不得低于3米,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第十二条 生产场所通道应宽畅,运输和卫生安全。水处理剂的生产场所通道应设安全护栏。设参观走廊的生产场所应用玻璃与生产区隔开。
第十三条 生产场所的墙壁和屋顶应用浅色、防潮、防腐蚀、防霉、防渗的材料覆涂。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耐腐蚀、不渗水,便于清洗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有坡度,在低处设置地漏。
第十四条 生产场所全面通风换气量的设计,应按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换气次数不小于8次/小时。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场所,其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空调系统的生产场所,新风量应不小于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剧毒气体、窒息性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报警及通风设施。
第十五条 采用紫外线消毒者,紫外线灯按30瓦/10—15平方米设置,离地2米吊装。
第十六条 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小于200Lx,检验工作场所不应小于540Lx,其它场所不应小于100Lx。
第十七条 为防止交叉污染,涉水产品的生产设备不得与非涉水产品(例如排水管材、非供饮用水处理、工程使用的净水、防腐、防渗等材料)共用。
第十八条 涉水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的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用卫生、、无味、耐腐蚀、不吸水、不变形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便于清洗消毒。
第十九条 涉水产品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的要求。
第二十条 水质处理器 (材料)的生产场所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场所和设备。
管材、管件、密封止水材料涉水卫生批件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以及主要原料质量等级);
2.类型及规格;
3.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
4.使用年限。
主营行业:技术咨询 |
公司主营:涉水产品卫生批件代办,消毒卫生许可证代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
采购产品:检测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试剂 |
主营地区:中国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8-29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7-08-29 至 2047-08-28 |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
登记机关: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主要客户群:中小微企业 |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环境、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日化用品、饲料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教育、期货、投资除外),会议服务,食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实验室设备、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危险品除外)、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是 |
质量控制:内部 |
公司邮编:050000 |
公司电话:0311-67661175 |
公司邮箱:1198845407@qq.com |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