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个税代缴,委托代征,税筹优化,降低成本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当前,我国正向数字经济转型的过渡期,数字经济的高增长性带来了新旧动能转换。数字经济的日益发展不仅为人类带来了新的资源,还给人类提供了多样化的信息生产,信息传递以及消费活动中的经济关系,数字经济在各领域的广泛及深度的拓展对创造就业,促进投资和拉动消费等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目前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的研究却相对滞后,既无法全面系统地诠释数字经济所带来的各领域发展中浮现的一系列新现象,也无法为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提供符合实情的政策建议。与传统的工业经济相比较,数字经济在多样性,业务模式的不固定与其有着截然不同的形态。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征管经验也相对空白,而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平台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生态。知识平台所面临的的个税征管问题直接套用传统的工业经济的经验显然也不十分适用。
知识付费平台更像是一个基于网络社区的零工经济业态。个人在某个领域有一技之长,又恰好是网络上的活跃分子,那么就可以把自己的知识出售,社区里一些有需求的人就会为此付费。
知识分享平台个税征管问题一般存在下列情况:
1.创作者入驻到知识分享平台,创作者与知识平台之间二者并无劳动关系,为合作关系。当创作者完成任务后获得平台发放的佣金。这部分佣金由平台来进行代扣代缴个税,因为平台是扣缴义务人,创作者需要拿到税后收入。
2.知识分享平台为了有利于业务的开展,创作者的个税都由平台承担,如果让个人承担个税,可能个人的积极性会降低,降低对该平台的依附性,在同业竞争中不利于争取到头部的KOL。而知识平台的基石即各领域的头部KOL,那部分群体不稳定,平台的业务也就不稳定。
3.按劳务报酬所为个人课税,知识平台成本高企。(可参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率阶梯档)超过四千元,高需缴纳40%个税。当用户量增大后,平台合作创作者也会水涨船高的增加,平台承担的个税成本也会被无限放大,成为知识平台一项的开支。这时会面临一个怪圈,用户数量越多,业务体量越大时,平台的净利率也会越低,长此以往,会成为平台长期发展的一块绊脚石。
解决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知识分享平台符合管理办法的委托代征的条件,可以申请获得税务局授权的委托代征资质,获得代征资质后享有核定的个税税率,为平台合作的创作者代缴个税,从而来实现合规降低税务成本,提高企业利润的效果。
获取代征资质后,知识分享平台既能节省成本,同时把节省出来的成本可以再部分让利给创作者,提升创作者的收入,也能让创作者更有积极性跟粘性。在同业中保持竞争优势,对平台业务的长期发展有着长足的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