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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政策,成都专项审计报告,幼儿园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合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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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某一项目款项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基本要求
一.审计报告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二.审计报告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审计报告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章;
四.上报的审计报告是原件;
五.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清楚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一旦在审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就表明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损益表审计
需审查内容有∶
(1)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钩稽关系。
(2)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
(3)核对损益表各项目数字与相关的总账、明细账数字是否相符。
(4)结合对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分配等有关明细账的检查,核实成本费用、各项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项教字是否准确
(5)结合对纳税调整的检查,核实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