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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有机等效标准适用于
以下已投入或计划投入欧盟市场的农业来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出口等活动相关的操作者,包括:
a. 活的或未加工的农产品
b. 将用于食品的加工农产品
c. 饲料
d. 植物繁殖材料和种子
注:适用于公共餐饮业操作不在此标准范围内
欧盟产品认证之规范与标准的简介
在世界各地,对于产品认证的标准都是不同的。今天小编就与大家一起聊聊欧盟产品认证的一些事情。欧盟产品认证的规范有哪些呢?欧盟产品认证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以下关于“欧盟产品认证之规范与标准的简介”的介绍。
【欧盟产品认证的原则】
1拒绝“水培”
新法规要求有机农作物(除了自然生长在水中的农作物)应生长在土壤中。而水培生产(Hydroponic production)是一种仅在营养液或添加营养液的惰性介质中生根的非自然生长的方法。
但是,以下的产品的生产可以进行水培:
(1)发芽种子的生产;
(2)以盆栽的形式销售给消费者的观赏植物和草药的生产;
(3)为了促进植物早期生长阶段的有机生产,也应允许在容器中种植幼苗或移植。
2避免化学合成投入物污染
新法规将预防措施(preventive and precautionary measures)引入到了控制农药或肥料对产品的污染中,新法规对农药或合成肥料的污染的要求更加统一。
新法规规定农民和食品供应链中的其他经营者将有义务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来避免污染;如果怀疑存在未经授权的农药或肥料,则终产品在进一步之前不应携带有机标签;如果污染是故意的或者操作员未能采取预防措施,产品将失去其有机地位。
3加强控制机制
新的法规建立了一个新的基于风险的检查机制,该检查机制适用于整个有机供应链中。该检查机制要求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如果一个生产企业/零售商连续三年通过检查,检查将改为每隔一年进行一次。
4淘汰“等效认证”
为预防欧盟产品的欺诈,欧盟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预防这一措施。新法规规定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符合欧盟的产品标准,并且指出将逐步淘汰(EC) No 834/2007认可的第三国“等效认证(Equivalence)”的产品。当然这一淘汰措施将会有5年的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目前现行有效的产品法规(EC) No 834/2007规定欧盟产品的认证包括“等效认证”和“完全认证”。“等效认证”的标准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CAC/GL 32-1999)来实行;“完全认证”的产品则意味着地符合欧盟有关有机食品的法律法规。同时,“完全认证”的操作方式也与欧盟产品认证的操作方式完全相同。
有机农业(Organic farming)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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