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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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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 享有知情权,审批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
料的清单进行公开;
b) 有权了解审批机关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c) 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d) 在审批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前,有权撤回审批申请;
e) 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受理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日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受
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d)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山东省共有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3家,总拆解处置能力为831.05万台/年。2022年,全省累计规范拆解处理废电器约343.6万台(套),共申请补贴基金约1.73亿元。我省逐步健全了废电器拆解管理制度,构建了废电器产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体系,切实解决了老百姓身边的废电器污染问题,实现了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地促进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危废处理是我国环保体系的重要分支,也是固废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危废处理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分布在各产业链环节。其中,涉及危废处理运营的上市公司包括:格林美、光大环境、东方园林、东江环保等。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研究、产业链咨询、产业图谱、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IPO业务与技术撰写、IPO工作底稿咨询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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