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水土保持验收 |
面向地区 |
水土保持监测点定期收集、整(汇)编和提供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的监测资料。按照监测目的和作用,监测点分为常规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
区域监测应包括典型区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土地生产力下降;水库、湖泊、河床及输水干渠淤积量;损坏土地数量。
小流域监测的增加项目还包括气象,分别为年降水量,以及其年内分布、年内雨强,年均气温、积温以及无霜期。
小流域监测增加项目包括土地利用,分为土地利用类型及结构、植被类型及覆盖度。还包括主要灾害:包括干旱、洪涝、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次数和造成的危害。
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省级监测公告发布前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审查。
监测制度和技术标准初步建立。水利部发布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