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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 享有知情权,审批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
料的清单进行公开;
b) 有权了解审批机关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c) 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d) 在审批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前,有权撤回审批申请;
e) 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受理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日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受
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d)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审核
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组织到现场进行踏查,审核材料,提出建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 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
书。
修订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细化和完善;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纳入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从“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三个维度加速循环型产业链条布局。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山东省在固废智慧监管平台中搭建完善了视频监控模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控。在数字化建设上,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通过设置条码扫描、云端储存,开展WMS管理系统协同可视化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监控能力。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被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器、废微型计算机合计年处理能力约为1.6亿台。但实际上其中仅有94家处理企业实际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417.1万台(套),同比增长3.9%。
其中由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建立的处理企业共计60家,占处理企业总数的55%,年处理能力占全国总处理能力的69.6%。
在危废处理行业中,危废处理能力决定了公司在危废处理业务中的竞争力,而危废业务业绩和毛利率水平能反应公司的业务经营概况。基于前文分析结果,前瞻认为,中国光大环境在危废处理行业进行全业务布局,渠道覆盖海内外市场;同时在危废处理能力上已落实产能规模较大;此外危废处理业务营收规模处于行业水平,毛利率稳定。前瞻认为光大环境为中国“危废处理”。
危废处理的三个原则指“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这势必要求投资者具有综合的危废处理能力,努力实现全产业链运作来提益和控制成本,目前大部分企业毛利率保持在25%以上,因此,今后规模化的服务将是危废处理行业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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