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新都区正规卫生许可证办理 机构,新都区卫生许可证办理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双流卫生许可证办理 新规定 |
面向地区 |
全国 |
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许可证管理,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8章56条,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1] 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办法》进行了修改。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主营行业:工商代办 |
公司主营:代理记账,公司注册,注销变更,建筑资质--> |
主营地区:成都及成都周边 |
企业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5-03-09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5-01-09 至 2035-03-09 |
最近年检时间:2016年 |
登记机关:成都市青白江行政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市安居路支行 |
银行账号:127984468710 |
开户人:罗晓凤 |
品牌名称:嘉德信财税 |
主要客户群:中小企业 |
年营业额:人民币 30 万元/年 - 5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代理记账,税务咨询,公司注册,建筑资质代办,商标注册,iso90000认证 |
是否提供OEM:是 |
公司邮编:610300 |
公司电话:028-83659179 |
公司传真:028-83659179 |
公司邮箱:693344205@qq.com |
公司网站:www.jdxc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