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深圳积分入户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申请引进入户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通过市卫生健康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为“体检合格”。
(三)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居住年限指标积分是由相关系统自动核算的,因早期尚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该手工填写的居住证明无法被计入居住年限并积分。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手工填写《暂住证》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证件或证明,可在窗口申请时提供,也可在积分核定后,到各地异议受理窗口进行异议核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
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