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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标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定期巡检及健康检查服务是我方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定期预防性例行检查、维护的主动式服务。通过该项服务,客户可以对系统的当前运行状况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我方将为客户每季提供一次巡检服务。服务开始前我方将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确定服务时间和工程师名单;巡检过程中将按照巡检报告模板逐项检查记录;巡检结束后将根据巡检结果提供系统整改建议,并向客户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由双方备案。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
“技术要求”列示的参数为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如果有列示的设备或配件的品牌、型号为推荐品牌、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限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对产品、服务质量及售后等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采购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所供产品的质量。采购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系统。供应商开标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成功方能进入评审流程。(2)投标人可登录见面开标进行解锁,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1小时内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1小时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开评标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及时联系到投标单位,评审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