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大兴美国产品认证,美国产品认证公司,办理美国产品认证,蓟县美国产品认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USDA有机标签
1.“有机”(100 percent Organic)
要求产品所含成分全部通过有机认证,并在成分表中按含量从高到低列出所有成分,可以使用USDA有机标签。
2. “有机”(Organic)
要求产品中95%以上成分通过有机认证,而其他成分在“投入物质列表”中(水和盐除外),成分表中明确写明哪些成分是有机的,如“有机茴香”,或通过在产品后面加注星号等符号表示,可以使用USDA有机标签。
3. “有机制品”(Made with Organic)
要求产品中70%以上成分通过有机认证,而其他成分不要求是产品,但不能包含使用转基因、电离辐射等禁止方式生产的产品,其中的非农产品成分列入“投入物质列表”,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签。
美国有的产品市场,2010年有机食品(包括饮料)销售额达到267亿美元(其中果蔬类产品占38%),较2009年增长5.8%,占美国全部食品销售额的4%。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越来越多的美国消费者倾向于购买有机食品,《美国有机食品市场分析报告》预测,2014年有机食品销售额将达到420亿美元。美国现有通过认证的有机作物种植基地480万英亩,占全美作物种植面积的0.6%,其中有机食品种植基地260万英亩。有机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共有13个州,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多(43万英亩),排名二至五位的州分别为威斯康星州、北达科他州、明尼苏达州和蒙大拿州。
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国家产品办公室(NOP,National Organic Program)的定义,“有机”是一个标签术语,指那些通过批准方法生产的产品,采用生物、微生物、机械相结合方法以促进资源循环、维护生态平衡、增强生物多样性 ,不得使用合成化肥、污水沉淀物、辐照和转基因技术。
1. 认证机构的认可
目前共有84家认证机构(包括私营机构和机构)通过USDA的认可,可以从事产品认证活动,其中49家是美国机构,另外35家是美国以外的机构。大部分机构是直接被USDA-NOP认可的,20家机构是通过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认可协议获得认可的。目前尚无中国机构获得认可。
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向NOP下设的认可和国际活动处(AIA)递交申请表,并缴纳500美元申请费用。由评审办公室(Audit,Review and Compliance Branch, ARC)进行文件审核,并组织评审组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在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基础上,AIA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对认证机构开具的不符合项整改完成后,将审核通过的报告提交认可(Accreditation Committee,AC);AC再次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建议并报AMS;AMS终决定是否予以认可,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并在网站上发布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认可范围、认可有效期)。
有机标识的使用
有机标识包括两部分: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和/或使用美国农业部统一的圆形有机标签(带有USDA和Organic字样)。美国联邦法规第七章205款D部分规定了有机标识的使用要求。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使用有机标识(年销售收入5000美元以下的有机农场除外),并在产品标签上说明实施有机认证的机构名称。有机标识使用分为以下五类情况:
1. “有机”(100 percentOrganic)要求产品所含成分全部通过有机认证,并在成分表中按含量从高到低列出所有成分,可以使用USDA有机标签;
2. “有机”(Organic)要求产品中95%以上成分通过有机认证,而其他成分在“投入物质列表”中(水和盐除外),成分表中明确写明哪些成分是有机的,如“有机茴香”,或通过在产品后面加注星号等符号表示,可以使用USDA有机标签;
3. “有机制品”(Made with Organic)要求产品中70%以上成分通过有机认证,而其他成分不要求是产品,但不能包含使用转基因、电离辐射等禁止方式生产的产品,其中的非农产品成分列入“投入物质列表”,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签。
4. 有机成分含量在70%以下的产品,仅允许声称“含有机成分”并在成分表中列出有机成分,如“有机茴香”,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签。
5. 对于酒类等特殊产品,仅允许使用“有机制品”(Made with Organic)标签而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签,在使用“有机制品”标签的酒类中只有有机葡萄酒允许加入亚硫酸盐,而其他有机水果酿造的酒均不允许使用亚硫酸盐,有机酒类的标签经过认证机构和酒类烟草税收和贸易局(TTB)审核。对于纺织品,通过有机认证并符合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的制成品才可以标注有机并使用USDA标签。有机化妆品不归FDA而是归USDA管理,化妆品的成分可以在NOP下进行认证,其标识使用规定与食品相同。
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措施:
(a) 生产者选择和采用能保持或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条件,同时能减少土壤侵蚀的耕作和种植方法和措施。
(b) 生产者采用轮作、覆盖作物和施用动植物肥料来满足农作物养分的需求和保持土壤肥
力。
(c) 生产者施用动植物肥料来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但不能因此导致植物养份、致病生物、重金属或禁用物质的残留物对农作物、土壤或水的污染。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者采用有机方式种植的种子、一年生种苗和植物繁殖材料。更多标准可以百度搜索德国SRS查阅。
主营行业:有机食品认证 |
公司主营: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采购产品:山林土特产、药食同源食品 |
主营地区:北京、全国各地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4-07-16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04-07-15 至 2051-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门头沟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作物种植;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机械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2300 |
公司电话:010-61581001 |
公司传真:010-61581001 |
公司邮箱:395624287@qq.com |
公司网站:www.bjqwrz.com |
————— 认证资质 —————
全国美国产品认证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