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太原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石家庄价格低的企业标准备案,通辽企业标准备案,大同实惠的企业标准备案 |
面向地区 |
国家食药总局就《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问
请问,
可否申请立项加工类食品的(产品)市级地方标准?若可以立项,是否需要到市级或省级卫健委进行备案?
答
根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地方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地方标准。
中食安信
是一家服务于食品行业的法规咨询机构,致力于为全球食品行业客户提供
食品标准法规咨询、食品相关报批注册、食品合规管理系统、食品行业信息服务
等、全流程的食品合规管理咨询服务。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该食品,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改正;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没收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
1万元的,并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5倍以上
10倍以下罚款。
一部好的法律,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所确立的制度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在于这种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效益性,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良法善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奠定了良法善治的基石。从制度内涵、可执行性及效果预期的角度,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实质,对于深入理解《条例》,执行好《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进行标签合规审查时,应主要以哪些规定或文件为依据?
答:
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问答(修订版);
③《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问答(修订版);
④《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问答(修订版);
⑤《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⑥《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
11 |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可以使用繁体字吗?
答: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问答(修订版)第十二条规定,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关于发布江西省铁皮石斛等试点物质相关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技术要求的通告
关于印发《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
关于公布江西省开展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
企业名单(批)的通告
关于公布江西省开展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
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告
转发: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2年2月共1419项)
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范围
河北省内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或者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委托生产食品的,由委托方在其所在地备案。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二、企业责任
企业是企业标准的责任人,应当确保企业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对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备案管理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为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机构,承担企业标准备案的咨询、受理等登记、存档、公开等具体工作。
申报企业标准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企业标准文本格式
企业标准编写格式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执行。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五、备案形式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在线服务(网页下端)→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河北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取消备案前评审制度,增加备案前公示制度,实施备案后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
六、公示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标准文本(pdf格式);
(二)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说明表(pdf格式)附企业标准主要内容比对表。
保健食品还需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影印件。
七、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标准文本(pdf格式);
(二)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说明表(pdf格式)附企业标准主要内容比对表;
(三)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pdf格式)。
保健食品还需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影印件。
八、备案流程
企业登录河北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按照平台注册要求,填写用户注册信息,该系统实行实名注册,一个机构一个用户,已经注册的用户登录平台后,需要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件。用户注册成功后,按照以下流程申报企业标准备案。
(一)备案前公示
企业标准备案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备案办理机构对材料且符合备案范围的予以受理,由企业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企业更正补充完善。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算在企业标准备案时限内。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平台对公示的企业标准提出修改意见;企业可通过平台随时查看公众提出的意见情况。
(二)提交备案
公示期满,平台自动结束公示流程,并在平台内提醒用户,企业应根据公示收到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备案材料,提交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连同修改后的备案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一并上传至信息平台,企业的修改时间不计算在企业标准备案时限内。
2个工作日内,备案办理机构对材料的完成备案登记,并在企业标准文本封面上标注备案编号。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企业更正补充完善。
(三)备案后公开
备案的企业标准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
九、标准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
(二)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三)发现企业标准执行中存在问题时;
(四)其他同类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在修订后,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备案,原企业标准自动废止。
十、办理时限
企业标准备案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申报备案企业可通过登录备案系统查询办理进程。
十、备案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存在问题,都有权向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举报,省卫生计生委应及时受理。一经查实,应注销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十一、备案有效期
备案有效期为5年。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原有效期满后备案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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