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报废汽车拆解资质代办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二)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三)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研究论文》一文中指出,目前我国报废机动车流失严重,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报废的机动车被转卖,或者销售到偏远地区,报废车辆的不合规的流通,对正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冲击,在非法拆解的现场,基本上都是自由拆解,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流入黑市或者私拆的报废机动车不但不按规定拆解,更有甚者将车况尚可的报废车会被翻新出售,或者利用五大总成重新拼装成一辆“新车”,对交通安全构成隐患。因此,呼吁车主,擦亮眼睛,增强意识,对社会负责,对爱车负责,及时且主动的将报废车辆交给有资质的正规企业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汽车车体主要是乘用车(拆掉发动机、减速箱、轮胎、前后桥等);拆解剪切后的大货车、大客车车体、摩托车体、自行车、围栏等;密度不大于0.7吨/立方米的打包铁,直接送进钢铁厂。报废汽车身上的许多零部件,可以循环再利用,整个车的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主营行业:管理咨询 |
公司主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服务认证,iso体系认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
主营地区:中国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6-07 |
员工人数:11 - 5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7-06-07 至 2037-06-07 |
最近年检时间:2020年 |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 - 3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 - 30 万元/年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 - 30 万元/年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518116 |
公司电话:0755-28263096 |
公司传真:0755-28263096 |
公司邮箱:309008540@qq.com |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