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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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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符合符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要求,在不损害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下进行。
对于蓄水、公共供水、引调水等工程建设项目,还应确定规划水平年,其选取主要考虑该类建设项目的供水计划,并与相关规划水平年相协调。
再生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在行政区划图上标注再生水厂的位置,污水收集范围、污水收集管网以及污水收集范围面积等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