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交通部粤标,T/GDRTA001-2020 ,T/GDRTA002-2020 ,粤标 |
面向地区 |
全国 |
IOV114按:不知道这个智能视频监控设备是不是就是指基于视频的主动安全防控设备,但从现在的情势来看,应该就是,交通运输部在8月底发布过《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在既有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营运货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应前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实现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
此次安委会的表态,就基本确认该文件已经下发,或即将印发。也就是说,在2019年年底前,所有两客一危车辆都应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如果没有大的修订,2019年前完成90%以上安装任务的省份,交通运输部将以专项经费的形式给这些省份“以奖代补”,不再直接补贴,而是以规模和效益来做奖励考核。
5.3 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
5.3.1驾驶员身份识别
终端应具备驾驶员正脸抓拍和驾驶员人脸分析识别功能,当驾驶员变更时主动向监控中心上报驾驶员变更事件和驾驶员正脸图片:
a)设备应具备本地驾驶员面部特征识别功能;
b)终端检测到驾驶员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时,应能将重新出现的驾驶员面部特征与离开前的驾
驶员面部特征相对比,若驾驶员面部特征不同,则产生驾驶员变更事件,触发远程报警;
c)当平台发起主动抓拍请求时,终端应能立即抓拍驾驶位照片,并上传到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