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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园区评价要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基本要求
1、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3、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4、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5、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6、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7、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园区能源监测管理平台。
8、鼓励园区建设并运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
生活档次的提高、对消费要求的提高、对权益的保障加强等在市场上越来越被消费者关注。质量越好、价格越具有竞争力的商品,就越受消费者的欢迎。在此基础上,认定会随之诞生。
企业标准化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企业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将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必需的服务和技术支持,为企业提供诊断、规划和实施方案,企业进行标准化实施和导入标准化系统。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园区内的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比值。其中,是指依据《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工业范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