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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落户,昆山人才引进落户,昆山户口,昆山无房落户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苏州人才引进新政策: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购房迁入的条件:
1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凭房产证办理)面积达75平方米以上,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
2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3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定意见)
3在本市参加社保3年以上的
亲属投靠迁入条件:
1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2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县)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3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注:被投靠一方需要在本市拥有住房。
如果是拥有本科学历的人不仅可以通过前两种方式落户,也能通过人才引进落户,而且人才引进落户只需要短三个月时间即可落苏州户口。
人才引进迁入条件:
1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3正规全日制学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苏州下发《市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即可申请落户等,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有来苏州就业意愿,三类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通知》同时要求,上述人员中博士、正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副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通知》还公布了已经在苏州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的落户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对于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