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潮松投资咨询节能报告,节能报告信誉,金华节能报告,节能报告质量好的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负责节能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审查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一)项目选址、总体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二)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三)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节能措施评估
(一)节能措施
1.节能技术措施。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包括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余热、余压、可燃气体回收利用,建筑围护结构及保温隔热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2.节能管理措施。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统计、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等。
(二)单项节能工程
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
(三)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品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水平或国际水平。
(四)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进行节能审查。其中,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的,应当通过用能权交易方式取得用能指标,并明确项目能耗(煤炭)平衡方案。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节能审查的,受委托节能审查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和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节能审查意见盖受委托节能审查机关印章,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印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印章。
受委托节能审查机关在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及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10日内,应向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报备。报备材料包括:节能报告电子稿、节能审查意见电子稿及纸质件一份和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纸质件一份。
节能验收报告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项目实际建成情况,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煤炭消费量)及能耗(煤炭)平衡方案是否满足节能审查要求;
(二)以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时确定的项目主要能效指标或主要工序(装置)能效指标,对照项目的性能试验数据或运行数据等,验收项目的主要能效指标是否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用能工艺以及主要用能设备、通用设备等的数量、型号、能效等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
(四)项目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
(五)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
全国节能报告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