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涉水批件有效期,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净水器涉水批件办理,涉水批件代办 |
面向地区 |
咨询内容 |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
类型 |
咨询和信息咨询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ISO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CCC 强制产品认证;CE欧盟认证;FDA美国认证;
森林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一站式服务轻松快速获得证书。第十一条 应有与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用房,其净高一般不得低于3米,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第十二条 生产场所通道应宽畅,运输和卫生安全。水处理剂的生产场所通道应设安全护栏。设参观走廊的生产场所应用玻璃与生产区隔开。
第十三条 生产场所的墙壁和屋顶应用浅色、防潮、防腐蚀、防霉、防渗的材料覆涂。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耐腐蚀、不渗水,便于清洗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有坡度,在低处设置地漏。
第十四条 生产场所全面通风换气量的设计,应按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换气次数不小于8次/小时。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场所,其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空调系统的生产场所,新风量应不小于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剧毒气体、窒息性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报警及通风设施。
第十五条 采用紫外线消毒者,紫外线灯按30瓦/10—15平方米设置,离地2米吊装。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延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
(一)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生产能力审核不符合要求的;
(三)产品型号、材料及配方、构造、工艺、技术参数等与原批准产品不一致的;
(四)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管材、管件、密封止水材料涉水卫生批件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以及主要原料质量等级);
2.类型及规格;
3.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
4.使用年限。
————— 认证资质 —————
沧州本地涉水产品卫生批件办理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