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呼和浩特涉水产品,涉水产品卫生批件办理,回民区涉水产品,锡林郭勒盟涉水产品 |
面向地区 |
进口产品变更在华责任单位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生产企业终止对原在华责任单位授权的文件;
(四)原在华责任单位放弃生产企业对其授权的文件;
(五)新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
进口产品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在华责任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文件;
(三)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
(四)产品进口报关单。
国产涉水批件应提交哪些材料
产品生产有关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一)产品材料及配方;
(二)产品标签(铭牌)、产品说明书;
(三)企业标准(进口产品提交产品质量标准);
(四)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属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交该材料卫生安全性文件;
(五)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还应当提供商标注册或商标受理文件复印件。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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