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受理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日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受
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d)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每年招标采购第三方审核单位,对拆解处理企业开展立审核。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第三方审核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初审;市局根据审核记录和现场核查情况编制审核报告;省厅每季度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三流合一”比对、历史视频、员工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核并编制审核报告公示上报。
山东省在固废智慧监管平台中搭建完善了视频监控模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控。在数字化建设上,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通过设置条码扫描、云端储存,开展WMS管理系统协同可视化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监控能力。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