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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
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复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地点办理年检复核。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年检戳记加盖年检复核完成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关于执行免征收企业年度检验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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