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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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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细则》中的具体问题。依据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资质认定书》《分支机构备案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现场验收评审、信息系统使用等事项。
附件,《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参照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做法,采用商务部《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示范文本)》制定。 企业需要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可以联系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相关申办流程。
从便利群众办事、便于实践操作、加强日常管理等三个方面着手,将日常工作和行业管理纳入《通知》具体内容:捋顺资质认定程序。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省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将资质认定程序划分为企业申请、初审转报、受理审查、现场验收评审、公示、核发证书6个部分,便利申请企业办事。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发改、经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职责,便于市、县各相关部门实践操作。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审批依据: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