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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署发布TSCA法规管控下五种有害物质的终规则
2021年1月,美国环保署(US EPA)在联邦公报(86 FR 866-932)中发布了五项终规则,以依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6(h)节管控五种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化学品,相关要求于2021年2月5日生效。
TSCA法规适用于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分公司,以及从中国进口化学品的美国公司。对于输美产品属于TSCA监管类别的企业来说,TSCA合规是进行正常贸易的先决条件。合规要点如下:
企业须判断产品是否属于TSCA监管范围,并判断产品中的物质是否为新物质;
如果是新物质并符合相应的豁免条件,则可直接豁免或进行预生产(PMN)豁免申报,若不可豁免,则须提交预生产申报(PMN);
如果是现有物质且年出口吨位在25,000磅以上(约11.3吨),则须提醒进口商在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提交CDR;
如果是一般现有化学物质,则须做TSCA遵循或豁免声明;
如果涉及TSCA关注物质,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TSCA适用于天然生成和化学反应产生的化学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化学物质和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需要注意的是,TSCA定义的化学物质还包括微生物。但以下类别的化学品属于其他联邦法律管辖,不受TSCA监管:烟草和烟草制品、核材料、军火、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和仅用作农药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