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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
面向地区 |
为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上海市先后发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申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请提交: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2)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
(3)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项目申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4)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企业与科研机构通过联合开发、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在沪转化的,应提交双方技术合同。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凭证可替代双方技术合同,作为真实性的审核依据;
(6)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项目产品所需的检测报告有什么要求?
答:需要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检测的产品名称应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
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软件产品应为性能测试报告,或确认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等,而非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腾创软件测评提供的软件性能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报告等可作为产品的质量性能检测报告,欢迎申报企业咨询办理!
关于腾创软件测评:
腾创软件测评有CMA资质,凭借现代化的测试平台、多年的行业积淀、测试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在软件测评领域积力于为软件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公正、的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为客户节省测试成本、提升软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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