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招生啦!!!看看你的孩子可以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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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招生啦!!!看看你的孩子可以上吗!!
(一)学区生
符合规定的学区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验后,在住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出现学位不足的情况,统一电脑摇号派位,就近协调入学。
1.在片区内拥有住房产权的群众子女。
(1)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本、其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尚未取得房本的回迁群众可提供XX片区安置房XX社区业主验房交付表或XX片区安置住房人房款匹配确认书)。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片区内拥有住房产权的,其父母为生子女一方的,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母亲户口本、其父亲或母亲生子女证明或村委会和计生办相关证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尚未取得房本的回迁群众可提供XX片区安置房XX社区业主验房交付表或XX片区安置住房人房款匹配确认书)。
2.新区认定的疏解单位职工子女。
提供单位盖章的入学证明(证明申请人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姓名、职务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拟入学学校及年级)、XX单位盖章入学汇总表(序号、员工姓名、员工身份证号、子女姓名、子女身份证号、拟入学学校及年级)、单位缴纳社明(新区认定的疏解单位或其上级对应单位)、在“雄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单位住房证明(需自行登录“政通雄安APP”办理)。
3.军人子女根据《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符合要求的军人子女按要求申请入学。
4.持有雄才卡人员子女。
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本、在“雄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单位住房证明(需自行登录“政通雄安APP”办理)。
(二)非学区生
在学区生学位安排完毕后,接受非学区生入学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验后,在住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出现学位不足的情况,统一电脑摇号派位,就近协调入学。
1.符合新区征迁尚未安置政策的学生。
提供所在县教育局征迁学生安置办公室开具《雄安新区征迁安置群众子女入学函》、在“雄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单位住房证明(需自行登录“政通雄安APP”办理)。
2.新区以外户籍到新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登记凭证、其父亲或母亲在新区的营业执照或三个月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前)、在“雄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需自行登录“政通雄安APP”办理)。
3.三县户籍到新建片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本,其父亲或母亲在新建片区的营业执照或3个月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前)、在“雄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需自行登录“政通雄安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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