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净水器涉水批件办理,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河北省无负压供水设备涉水批件办理,水质处理器涉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随着人们对饮水安全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普通市民意识到饮用健康水的重要性,净水设备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但是不难发现,市场上各类净水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面对此类现象我们难免疑惑,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国家卫生部或省级卫生部门网站查询所购净水设备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获得批准的正规产品,没有获得国家卫生部检测批准的产品国家是不允许生产和销
售的。
总结
看来,办理涉水卫生批件还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检查其管理制度、生产原料、生产过程、标签说明,出厂检验等内容。
对于涉水产品销售单位:
检查其产品批件索证、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我部组织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已受理,但未列入《目录》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已获得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但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到期后,原批准机关不再受理该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并注销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在一些净水产品的宣传中,由于采用了某种特殊材质,净水器除了净水外,还往往宣传带着具有理疗、治病等特殊疗效。根据规定,净水器不允许添加功能性材料,也不允许宣传除净水作用外的其他功能,更不允许宣传有任何治疗疾病的疗效。所以,我们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
为 为民办实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涉水产品企业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净水器普及到千家万户,众多投资者加入到家用净水器行业中来。
有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约有13.7万家净水器相关企业。国家在相关法规中明确指出: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应过程中与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饮水消毒设备等均称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如家用净水器。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而制造和销售无证涉水产品属非法并将被取缔和处以罚款。
对涉水产品生产厂家来说,持有“涉水卫生批件”是合法生产、合法销售的步,也是十分关键的一步。
2020年,厦门某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因生产、销售外观与卫生许可批件不一致的净水器被我所查处。此次事件为涉水行业敲响了警钟,虽然相关行业标准在不断完善中,但仍有部分商家守法意识不够强。
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涉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行动
卫生监督员抽检涉水产品批件
为减少涉水行业乱象,帮助企业少走错路弯路,厦门卫生监督于3月份启动“
涉水产品企业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通过主动向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建议等资源,努力探索卫生监督方式向管理服务化转变,在优化服务辖区营商环境的同时提升涉水产品的示范作用,带动行业内互学互动。
涉水产品企业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2021.04
复工复产初期,助力企业掌握防控要点,实现安全复工,防止企业因原因导致质量滑坡,卫生监督员上门服务,一方面普及防控政策和行业标准,另一方面采用抽样检测、及时公示结果等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通过集中宣讲、监督抽检、整改落实,厦门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安全性、产品质量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所作为这项“民心工程”的卫生监管者,以“行业之风”,用“心”服务企业,推出了卫生监管新举措。
国际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AIB 统一检查标准中 5.27.1.6要求提供可与食品接触的许可证明文件。如提供NSF认证资料。
IFS Food中4.17.2对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工具都要有符合性证明。
BRC中4.6.2也是要求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要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主营行业:技术咨询 |
公司主营:涉水产品卫生批件代办,消毒卫生许可证代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
采购产品:检测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试剂 |
主营地区:中国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8-29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7-08-29 至 2047-08-28 |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
登记机关: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主要客户群:中小微企业 |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环境、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日化用品、饲料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教育、期货、投资除外),会议服务,食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实验室设备、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危险品除外)、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是 |
质量控制:内部 |
公司邮编:050000 |
公司电话:0311-67661175 |
公司邮箱:1198845407@qq.com |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