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简介编辑
中药材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农业规范(因为中药材栽培或饲养主要属于农业范畴)”,在中药行业译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我国中药制药企业实施的GMP重要配套工程,是药学和农学结合的产物,是确保中药质量的一项绿色工程和阳光工程。
ChinaGAP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检查准备与实施、合格评定和认证的批准、监督与管理这些主要流程。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后,应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获得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申请注册号码;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所适用的控制点的符合性,并完成检查报告;认证机构在完成对检查报告、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或跟踪评价结果评审后作出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
GAP产品认证程序
1 目的
为科学、公正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GAP认证的批准和保持。
3 职责
3.1中心领导作出认证批准的决定。
3.2产品处负责申请文件的评定。
3.3产品处负责检查文件和涉及证书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审查文件等的评定。
4 条件
4.1 批准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
(一)申请人具有自然人或法人地位,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
(三)经检查现场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文件;
(五)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4.2 保持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继续持有认证证书。
(一)认证有效期之内,获证产品通过需要时进行的产品抽样检测(农场、仓库、市场),证明符合相应的标准;
(二)认证更改时,按《产品认证更改的条件和程序》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在认证有效期之内,没有违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第9.2条款要求和《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恢复、撤消、注销的条件和程序》的情 况。
(四)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5 程序
5.1 认证批准程序
5.1.1 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连同有关检测文件,根据相应的检测要求,提交检查组、产品处或分中心/评审中心。
5.1.2
5.1.3 检查组对检测文件进行评定,并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5.1.4 认证决定人员对报送的检查文件、检测文件进行评价,核实检查结论,确认符合认证决定条件的,提交中心主任批准。
5.1.5 中心主任对符合认证条件的,作出认证批准。
5.1.6 如果终的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或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中心主任做出不予批准认证的决定。已发生的费用不退回,需缴纳的费用不能免除。
5.1.7 上述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按《产品认证评价结果报告程序》条款7中有关规定处理。
5.2 认证保持程序
5.2.1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组织对获证方进行不通知检查,并对监督文件进行审核。
5.2.2 必要时,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的规定,对监督抽样样品进行检测,将完成的检测文件上报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5.2.3 合格评定人员对涉及认证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检查文件进行评定。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的内部检查得以正确的实施,还应建立追溯体系,能够区分认证和非认证产品,能够追溯到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源头。 集中管理: 所有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和模块的生产场所在相同的经营、控制和规章制度下运行, 即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审核和经营评价。 协议期限: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与其注册成员签订协议以开展认证,协议期限至少为一整年。 内部检查:在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注册的所有成员应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每年至少一次内部检查,的要求完成内部检查,其记录可供内部或外部检查员在检查期间评估。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每年应对每个注册成员及其生产模块至少实施一次的内部检查,内部检查由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具有资格的人员实施,或转包给外部检查员实施,但此时不同于认证时的外部检查员检查,不做认证决定。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在颁发证书之前,对申请人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审核,以后每年复审一次,以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要求运行。 外部检查每年一次,随机抽样进行检查,抽样数不能少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注册成员数量的平方根。发证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不通知的额外检查。
农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农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并对农场出售的产品负法律责任,如农户、农业企业。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联合体,该农业生产经营者联合体具有合法的组织结构、内部程序和内部控制,所有注册成员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登记,并形成清单,其上说明了注册状况。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和每个农业生产经营者签署协议,并有一个承担终责任的管理代表,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加农户组织。
一、GAP简介
GAP 是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简称,它是以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质量体系,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关注环境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动物福利,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强调从源头解决农产品(食品)的安全问题,是提供农场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工具。
现行有效的CHINAGAP标准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分为24个部分,可归为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作物类、畜禽类和水产类)和产品模块标准(大田作物、果蔬、茶叶、肉牛、肉羊、生猪、奶牛、家禽、罗非鱼、大黄鱼等)三大类,在实施认证时,应将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与产品模块标准结合使用。目前,我国CHINAGAP认证从认证级别上可分为认证和二级认证;从认证对象上可分为选项1(农业生产经营者)及选项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两个模式。
随着国际和国内GAP认证推广、应用、发展和更新的需要,新一版的CHINAGAP标准已经于近期修订完毕,并将在不久之后正式发布。新的CHINAGAP较老版本有了较大幅度的变化,如增加了烟草等新的内容。
主营行业:有机食品认证 |
公司主营: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采购产品:山林土特产、药食同源食品 |
主营地区:北京、全国各地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4-07-16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04-07-15 至 2051-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门头沟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作物种植;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机械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2300 |
公司电话:010-61581001 |
公司传真:010-61581001 |
公司邮箱:395624287@qq.com |
公司网站:www.bjqwrz.com |
————— 认证资质 —————
全国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