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抗震鉴定,房屋抗震鉴定,厂房抗震鉴定,幼儿园抗震鉴定 |
面向地区 |
相关规定规程:
已建成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一)《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建筑工程;
(二)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建筑工程;
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抗震鉴定建筑结构火灾后检测鉴定
1、建筑结构火灾后检测初步鉴定主要工作内容
1)结构现状初步调查。通过肉眼观察或使用简单的工具确定火灾后结构损伤状况,检查损伤破坏特征,确定火灾影响范围,评定烧灼损伤等级。
2)查阅文件和证据资料。包括查阅火灾报告、原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资料、使用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与实际结构状况核对,确认文件和证据资料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