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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鉴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厂房危险性鉴定,房屋危房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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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第8条规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三)现场勘查、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据此,没出现场就出报告的情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明拆迁律师后想提示广大被房屋拆迁人的是,鉴定意见只是法官借以查明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的其中一项依据,但是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当然的科学性和预定的证明力,还需要审查评断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之后方可作为证据使用。在危房鉴定中,我们在与房屋拆迁方周旋谈判的过程中,看到房屋拆迁方拿出所谓的“危房鉴定报告书”,千万不要慌乱,而是应当沉着冷静地识破该鉴定意见中存在的法律漏洞,见招拆招。
2安全性鉴定方法
2.1混凝土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
危房鉴定基于建筑物大多为砖混结构,因此应按照承载能力、主体构造以及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和裂缝等四个项目进行检查和安全性能鉴定,并且对每一构件均标注明显该构件评定的等级,并取低作为该构件安全性能等级。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因主筋锈蚀产生的沿主筋方向的裂缝,其裂缝宽度已大于1mm,也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应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3结构质量
该栋建筑地基为褐黄色夹风化碎块,房屋基础结构较紧密,地基承载力不低于150~180kPa;条基宽度为900mm,桩基1700mm×1700mm。经各项结构性安全测定和现场检验,未测出该建筑的主体结构出现倾斜或明显沉降等异常情况发生,表明基础和地基状况良好;主体结构底层A轴门面上设有三跨双层钢筋混凝土门窗过梁,截面均为240mm×180mm,配置钢筋上层过梁4Φ14,下层过梁4Φ16;2轴线AB轴之间4.1m标高下设有一根截面为500×1500mm的钢筋混凝土大梁,承担着上层的墙体和楼面荷载,经鉴定结果显示:建成多年未发现异常;房屋纵横墙厚均为260mm,因为当初建设无考虑到抗震设计,对砖墙进行鉴定发现无空鼓,无明显倾斜及严重压酥,承重墙及纵墙交界处无明显裂缝,但是房屋平屋面没有对应进行做隔热处理,在室内可见房屋尽端山墙上、屋面板和山墙交界处存在一定的温度裂缝,缝宽1mm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