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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代缴补缴代办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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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股东信用,应真实地反映股东的信用情况,并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市金融办为款公司市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批、监督与风险处置。
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单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对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拟任管理人员,款公司申请人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知识、经验和能力的,可向区县主管部门提交个案申请。由区县主管部门上报经市主管部门核准。
宣传与营销
宣传要求。信贷业务中心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处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业务宣传方案,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掌握好宣传范围与力度,使业务量与处理能力相适应。
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的选择。在宣传过程中应大力提倡“走出去,引进来”的营销理念,一方面鼓励信贷人员多做客户上门拜访,提升目标客户营销成功率;另一方面有效管理已有客户资源,形成以老带新,口碑相传的良性循环。利用电话营销,短信营销来实现广泛撒网、捕捞的宣传效果。
宣传内容的设计。款的优势:方便、灵活、快捷,不需要请客送礼的金融服务。
宣传注意事项;
在各类宣传材料上应如下内容:信贷业务人员无权与客户私下签署相关协议或是给予任何形式的承诺,请您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本广告内容若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万方款公司拥有对本广告的终解释权。
在向客户进行口头宣传时,如面谈或是电话营销时,严禁向客户传达模糊、易产生分歧、甚至是虚的信贷业务信息。
款公司签合同应注意的细节有那些
(1)看清利率,是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固定利率一般发生于一年期中,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中国银行出具的同期利率的4倍;浮动利率则一般出现于一年以上借期,即按中国银行出具的同期利率,上浮相应的,有两种浮动方式,种自调息后的次年1月1日人按调整后新的执行利率执行。第二种利率的调整以约定的月数为一个周期,如遇调息,自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应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浮动利率发生调整都不会另行通知人。
(2)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确定,通常要注意能否提前还贷,以及提前还贷的计算方式。
(3)罚息也要注意。罚息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由于罚息往往比较高,所以千万不要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按时还款就不用关注罚息,罚息怎么罚,罚多少,都需要了解清楚。由于以上条款一般都由银行方确立相应的产品,可供双方之间商量的余地并不大,所以人可以多了解不同银行不同产品的信息,选择利率相对更低同时也更适合自己的合同,而对于与银行工作人员口头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则一定要在合同中另行载明,否则日后就无法有过协商。
申请设立款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报送拟设款公司所在区、县主管部门:
(一)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款公司的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的目的;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分析,组建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案等;
(三)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公司治理架构,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管理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
(四)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款公司的股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设款公司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本结构,出资人出资额与占股份比例,出资人的义务等;
(五)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款公司的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接受并承担风险、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承诺书;
(六)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款公司的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
(七)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本息情况及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拟投资入股的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关于同意出资设立款公司的决议;近1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及个人收入来源合法真实的承诺书;
(九)联系人及其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十)律师对拟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受理阶段客户应提供的材料。
人的原件与复印件;
人的原件及复合件(本首页及人本人页);
人的婚姻状况原件及复印件;
人为个体商户的,应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但提供特许经营证书);
从事特许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
人为个体商户的,应提供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协议书);
人为非当地常住的,应提供在当地经营或居住满一年的材料,如满一年的经营相关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各类缴费单据等
人非抵押人时,应提供抵押人的、、婚姻状况原件及复印件;
人及抵押人的资产原件及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完税等纳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股权结构的材料(如出资协议),报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