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卫生许可证,资质代办,做账报税,营业执照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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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其它 |
公司区域 |
江浙沪地区 |
杭州嘉兴卫生许可证办理联系电话:
受理
(一)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对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不予受理。
审查
1.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