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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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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入户指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主张不成立的,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出具入户指标。申请人凭入户指标信息在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积分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社区)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提前确定拟落户地,以便在申请时准确填写拟落户地址。
提醒:1.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2.落户地是城镇住宅房,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3.落户人才集体户的需档案存放在该人才服务机构。
2014年3月,广州全面推出积分入户新政(穗府〔2014〕10号文),达到相应条件后,结合当年广州入户指标总量,采取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时长轮候入户(增城、从化暂不纳入广州此次新政调整统筹范围)。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工的归属感,为广东省引进更多符合广东省各城市发展的各类人才,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竞争力。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形式符合规定、积分核算达到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基本条件有六点: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
4、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的政策怎么样,积分不够怎么办
1、社保每满一年加7分,60分封顶
2、成人教育大专学历加60分,本科学历80分,全日制大专学历加70,本科学历90
3、房产红本在手的30分,没红本的20分
4、居住证每满一年加1分,10分封顶(PS:房产加分则居住证不加分)
5、献血一次加2分,5分封顶
6、35岁以下年龄可加5分,35岁——40周岁加1分
关于积分入户减分政策:
1、信用卡一条不良记录减20分
2、超生一个小孩减50分并缴清罚款5年后达到100积分方可入户
3、年龄达到40周岁起减分,其中40——45周岁每增长一岁减2分,45周岁以上每增长一岁减5分
(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不需要积分,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享受补贴15000)积分测评达到100分可入户的朋友们,趁新政策还没颁发,抓紧时间入户吧~享受深圳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