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安顺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地理标志产品注册服务,地理标志产品注册费用,双河地理标志产品注册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所需提交书件目录及说明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七、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随着我国农产品产量的增加和品种的丰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初“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陌生名词变成了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地理标志是一种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带动下,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很大提高,农业品牌化和产业化的步伐开始加 快。可以说,发展地理标志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三农”工程,也是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要求, 要“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
一、 我国《商标法》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的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四大类。“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有利于提高产品形象和企业原有商标品牌含金量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有形标志,可以直接印制在产品外包装和原材料说明书上。对于注册了商标的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同使用时,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国同行范围内打出差异化,增加竞争力的同时还体现出产品的高大上形象。对于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更是的品牌选择。
是对消费者有利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特资源在市场上具有比较强的“比较优势”,甚至会形成“优势”。由于贸易化,网上购物越来越普及,消费者远离生产者,距离远了,生产者的透明度相对也就降低了,易引起消费者的担心。地理标志为产品的原产地提供了当地的担保,也了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同时,地理标志也意味着产品的声誉和身价,这就给消费者一个客观的答复,使消费者放心,明明白白地消费。对消费者来说,原产地命名的产品是经过担保的,无损健康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批准之前,它的特性和质量已经在全国享有声誉,国家批准是对这一声誉的肯定,它担保消费者买到信得过产品。
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数量及产值
依据第四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报告之登记注册数量报告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国地理标志登记注册数量已达4576个。全国地理标志人均值为每百万人3.38个地理标志,地均值为每万平方千米4.75个地理标志。
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地理标志平均数量为148个,地理标志数量居于前5位的省市区分别是:山东(587个)、四川(407个)、湖北(309个)、福建(262个)和浙江(210个),该5个省市区总数占全国地理标志总数的38.79%,占据了全国地理标志数量总数的1/3以上。在地理标志十个产品类别中,数量居于前3位的分别是:果品类(1052个)、蔬菜类(674个)、粮油类(519个),此3个类别总数占全国地理标志总数的49.06%,占据了全国地理标志数量的半壁江山。
主营行业:有机食品认证 |
公司主营: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采购产品:山林土特产、药食同源食品 |
主营地区:北京、全国各地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4-07-16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04-07-15 至 2051-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门头沟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作物种植;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机械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2300 |
公司电话:010-61581001 |
公司传真:010-61581001 |
公司邮箱:395624287@qq.com |
公司网站:www.bjqwrz.com |
————— 认证资质 —————
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