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鞍山商标注册申请,湖南玖创商标注册申请,玖创商标注册申请,山西玖创商标注册申请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价格:需要多方接触后再横向比较,便宜无好货的原则大家都懂。商标专利代理费用分为官费+代理费,官费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
重要的,跟代理人当面沟通,关于知识产权方便的不了解的就问,并适当沟通技术,通过沟通判断代理人的水平,包括业务能力、技术理解能力等。实际上,选代理机构不如选择代理人,同样的所,也有水平高的,水平低的,所以与代理人的沟通很重要。
口碑:代理所的声誉不光体现于业内的交口相传,同样也可以量化到数据上。尽管与竞争对手选择同一家代理所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实打实的“口碑”是一个难以忽视的优势。不过也要注意规模大申请量大的企业必然会有多个代理所,需要仔细甄选哪些是企业专利申请方面的“核心合作伙伴”。另外,代理机构中真正在做商标查询或复审文件等方便工作的,往往是一些年轻人,年轻人不管有没有代理资质,就经验上而言肯定是不如老代理人的,若是担心这一点,您找到代理费和口碑都比较满意的代理机构之后,您可以他们的代理人给您撰写商标复审或异议等文件,即使是年轻的代理人为您撰写初稿,后定稿提交的时候也一定是老代理人审核过的。
商标代理机构借助对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及商标价值的认知程度高,花样百出的规避《商标法》的审查,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在挖掘诉争商标申请人的恶意情况时,除了考虑《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款、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的情形,亦可从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之间的蛛丝马迹去分析是否存在密切关系,进而使用第十九条第四款打击。
新《商标法》大力打击恶意注册商标的情形。其中,第十九条第四款对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为了规避法律,一些商标代理机构采取“披马甲”的方式继续进行商标囤积。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商标代理机构披上“马甲”,我们就真的不认识它了么?
案件简介
无偶,商标局及法院均做出过大量类似的决定和判决:
【(2018)京行终5989号】行政判决书中认定:“诉争商标的代理机构为湖南华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贺超峰,持股比例为99%,与诉争商标申请人为父子关系。诉争商标系商标代理机构假借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之名申请注册,以达到规避法律之目的,故本院视诉争商标申请人的行为为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违反该条款的规定。”
根据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根据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违反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甲方(委托人):
电邮: 传真:
乙方(受托人):山东省齐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商标法》及其《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就以下一件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品或服务、商标图样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标图样
涉及类别及商品服务
商标
件数
注册费 (元)
如果个人想要申请商标,那是需要先有个体执照的!所以如果你目前没有个体执照又想注册商标,就需要先去工商局办一个个体执照,但自己来办,那你就折腾吧…工商注册哪儿那么容易。
如果交给代理来办,就会执照和商标一并办妥
了,省时省心!
主营行业:技术咨询 |
公司主营:涉水产品卫生批件代办,消毒卫生许可证代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
采购产品:检测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试剂 |
主营地区:中国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8-29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7-08-29 至 2047-08-28 |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
登记机关: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主要客户群:中小微企业 |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环境、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日化用品、饲料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教育、期货、投资除外),会议服务,食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实验室设备、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危险品除外)、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是 |
质量控制:内部 |
公司邮编:050000 |
公司电话:0311-67661175 |
公司邮箱:1198845407@qq.com |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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