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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认证咨询中心,枣庄GAP认证咨询,GAP认证咨询证书,GAP认证咨询申报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认证级别
认证:即GAP+认证,认证等同于EUREPGAP。要求规范的所有控制点都要符合要求,二级控制点除果蔬外90%满足要求。三级控制点没作符合性规定。
二级认证:要求规范中所有控制点的95%满足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低符合百分比。
认证标志
认证 二级认证
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检查准备与实施、合格评定和认证的批准、监督与管理这些主要流程。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后,应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获得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申请注册号码;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所适用的控制点的符合性,并完成检查报告;认证机构在完成对检查报告、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或跟踪评价结果评审后作出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
GAP产品认证程序
1 目的
为科学、公正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GAP认证的批准和保持。
3 职责
3.1中心领导作出认证批准的决定。
3.2产品处负责申请文件的评定。
3.3产品处负责检查文件和涉及证书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审查文件等的评定。
4 条件
4.1 批准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
(一)申请人具有自然人或法人地位,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
(三)经检查现场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文件;
(五)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4.2 保持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继续持有认证证书。
(一)认证有效期之内,获证产品通过需要时进行的产品抽样检测(农场、仓库、市场),证明符合相应的标准;
(二)认证更改时,按《产品认证更改的条件和程序》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在认证有效期之内,没有违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第9.2条款要求和《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恢复、撤消、注销的条件和程序》的情 况。
(四)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5 程序
5.1 认证批准程序
5.1.1 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连同有关检测文件,根据相应的检测要求,提交检查组、产品处或分中心/评审中心。
5.1.2
5.1.3 检查组对检测文件进行评定,并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5.1.4 认证决定人员对报送的检查文件、检测文件进行评价,核实检查结论,确认符合认证决定条件的,提交中心主任批准。
5.1.5 中心主任对符合认证条件的,作出认证批准。
5.1.6 如果终的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或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中心主任做出不予批准认证的决定。已发生的费用不退回,需缴纳的费用不能免除。
5.1.7 上述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按《产品认证评价结果报告程序》条款7中有关规定处理。
5.2 认证保持程序
5.2.1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组织对获证方进行不通知检查,并对监督文件进行审核。
5.2.2 必要时,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的规定,对监督抽样样品进行检测,将完成的检测文件上报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5.2.3 合格评定人员对涉及认证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检查文件进行评定。
实施意义
通过GAP认证,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生产出、安全的农、畜产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
通过GAP认证,将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GAP认证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正在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增强国际互信,消除技术壁垒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GAP认证的企业将在欧洲的EUREPGAP网站和/或我国认证机构的网站上公布,因此,GAP认证能够提高企业形象和度。
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可以形成品牌效应,从而增加认证企业和生产者的收入。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增强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实施与试点
自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建立以来,我国实施了大量推广、试点工作,先后列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在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都明确提出要开展和加强GAP标准和认证试点实施工作,并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将实施GAP作为党中央、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推进我国GAP的发展,加强与国际相关组织交流,促进农产品出口,2009年国家认监委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签署了《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和GLOBAI_G.A.P.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基准比较的谅解备忘录》。具有GAP认证资质的机构经国家认监委和GLOBAL.G.A.P.批准后可以发放GLOBALGAP认证证书。经过基准比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同于GLOBALGAP认证。
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
构筑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链,“农田”是道防线。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种植、养殖的规范化,技术的推广等都是在“农田”这个领域实施的,初级农产品的污染问题不解决,食品安全就无从谈起。良好农业规范(GAP)对种植和畜禽养殖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说明,是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的一种管理模式。
认证活动贯穿种植、养殖、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食品链各个环节,且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在申请人获得认证证书后应实施认证后跟踪监督(检查)。因此,在农产品领域开展GAP认证可以弥补农产品安全行政监管资源不足和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确实保障食品农产品安全。
主营行业:有机食品认证 |
公司主营: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采购产品:山林土特产、药食同源食品 |
主营地区:北京、全国各地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4-07-16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04-07-15 至 2051-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门头沟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作物种植;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机械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2300 |
公司电话:010-61581001 |
公司传真:010-61581001 |
公司邮箱:395624287@qq.com |
公司网站:www.bjqwrz.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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