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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美国环境保护署、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等机构及瑞典、加拿大等国在内,都针对PFOA、PFOS及其相关物质出台禁令。
2020年5月27日,丹麦在其公报(Lovtidende A)上发布了2020年5月25日*681号法令“关于食品接触材料条例和违反欧盟相关法规的刑法典的执行令”,以禁止在纸和纸板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使用PFAS化学品。2020年7月1日起,在丹麦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制品将不得使用全氟及多氟化合物
全氟烷基化合物在空气和水中甚至可徘徊千年,堪称“*化学物”,能在人体中造成持久伤害。从结构上看,相较于短链PFAS,长链化合物的环境污染和健康损害程度*高,其中又以全氟辛酸(简称PFOA)和全氟辛基磺酸(简称PFOS)影响较大。
由于PFAS具有极其稳定的化学结构和特的化学特性,兼具防水性及防油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品和消费品,并由此成为一种物质(被称为“永恒的化学物质”)。
此前REACH附录17的Entry 68管控的是PFOA和PFOA相关物质,但在2020年12月时该条款的要求被整体移除并同时加入POPs法规。此次更新是针对Entry 68的全新要求,主要管控的是全氟羧酸(PFCAs)及其相关物质
什么是PFHxS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目前法规所管控的“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是指以下内容:
a. 全氟己基磺酸(CAS号:355-46-4,PFHxS),包括支链异构体;
b. 它的盐;
c. 任何含有化学部分C6F13SO2-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并可能分解为PFHxS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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