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执照注销-成华区代理,成华区执照注销,成都武侯公司注销,成都公司注销问题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因《公司法》第180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才能向股东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
提供法定代表人申请注销、股东决议申请注销、自动注销等多种注销方式。
代理记账报税
为客户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等不同周期的资料整理、账簿记账、报税申报等代理记账报税服务。
成都分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总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
3、清税证明
4、分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