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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消字号办理,消字号办理代理,武安市消毒产品企业消字号办理,承接消字号办理 |
面向地区 |
第七条 新食品原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成册,逐页标明页码,各项间应当有区分标志:
(一)申请表;
(二)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三)安全性评估报告;
(四)生产工艺;
(五)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要求、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
(六)标签及说明书;
(七)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八)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
(九)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相关定义
抗(抑)菌制剂:
是指直接接触皮肤粘膜的、具有一定杀、作用的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抗菌制剂在使用剂量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杀灭率≥90%(杀灭对数值≥1.0);制剂在使用剂量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率≥50%。
一是压减审批时限。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充分授权一线,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项暂按一般事项办理,审理人员可依法按规定直接作出审理决定,有效压减审批时限。
二是推行网上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通过邮箱报送至综合受理部门,由审理人员进行线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三是实现当日发证。
在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在受理当日完成审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过免费邮递方式送达申请人,减少申请人跑腿次数,实现不见面审批。
强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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