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化学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报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MSDS/SDS种类
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一个品种一卡”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所填数据应是可靠和有依据的。一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害性时,要综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护措施。
何时需要提供sds?
根据REACH法规第14(1)和14(4)条的要求,对于生产或进口吨位大于或等于10吨/年的化学物质在注册时进行化学品安全评
估并编写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报告(sr,ChemicalSafetyReport),并且对于其中有危害分类或根据REACHAnnex评估为
PBT/vPB的物质针对确定用途开发相应的暴露场景。
根据REACH法规第31(7)条规定,企业在完成正式注册后,对于大于等于10吨/年的有危害分类或评估为PBTvPvB的物质,
在涵盖确定用途的SDS后添加相应的暴露场景,即提供sdsDs主体部分内容(1个部分)和CSR及暴露场景中的相应内容
保持一致,如SDS第1.2部分的用途信息、第7部分的操作存储条件、第8部分DNEL/PNE浓度限值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MSDS报告/SDS报告对危险品的分类
虽然各国关于危险品分类法规规定不一,但根据国际法规通常分为以下9类危险品: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2.1易燃气体2.2非易燃气体、2.3有毒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4.1易燃固体、4.2易自然物质、4.3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5.1氧化物质、5.2有机或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6.1有毒物质、6.2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海洋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