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杭州拱墅区代办公司增资验资审计,杭州拱墅区区代办公司注销迁移,杭州拱墅区余杭区代办社保公司注销公积金代办服务,杭州拱墅区代办公司进出口权退税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许可证简介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工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办理程序
1.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许可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劳务人员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人员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劳务人员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