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加盖实施,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网上办理的,通过、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生产企业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的产品;
有相应的技术人员;
有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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