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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用水报告,哈萨克用水报告,用水报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要做出下列相关处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无效,对申请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第53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
主营行业:环保设计 |
公司主营:水土保持方案,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环境应急预案--> |
主营地区:沈阳和平区 |
企业类型: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20-02-28 |
经营模式:生产+贸易型 |
公司邮编: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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