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财务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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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宏观调控服务。
完整性: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帐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帐外资产。
公允性: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
要检查各类报表是否编报,仔细阅读报表说明,注意报表反映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与其他会计期间的分析对比,有关重大影响因素是否予以揭示,并要结合报表内容的审计,验证报表附注说明是否真实。
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
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注意核对损益表所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发生数,是否与其附表数一致,损益表所列净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数字一致。
检查合并报表编制的基础。即审核:合并报表内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母子公司往来业务、债权债务、投资资料,子公司利润分配、股权变动资料);母子公司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间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处理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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