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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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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9月,省商务厅依据《实施细则》起草《安徽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省有关单位、各市商务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经相关审查评估论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1月提交《实施办法(建议稿)》上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
贯彻落实《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规范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管理,促进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执行《细则》中的具体问题。依据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资质认定书》《分支机构备案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现场验收评审、信息系统使用等事项。
附件,《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参照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做法,采用商务部《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示范文本)》制定。 企业需要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可以联系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相关申办流程。
从便利群众办事、便于实践操作、加强日常管理等三个方面着手,将日常工作和行业管理纳入《通知》具体内容:捋顺资质认定程序。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省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将资质认定程序划分为企业申请、初审转报、受理审查、现场验收评审、公示、核发证书6个部分,便利申请企业办事。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发改、经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职责,便于市、县各相关部门实践操作。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