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面向地区 |
.审批程序:
①直接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申请及相关资料;
②总署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批准的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③总发行单位在获得总署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取得许可证后,还需到新闻出版局发行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在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前,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供申请人的个人身份相关资料、经营场所证明、资金证明、业务计划书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问:如何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1)申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发行)零售业务的证照,由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文体局办理,需要提供如下的材料:1、申请报告(网店的网络地址);2、法人;3、工商核准企业名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和明;5、经营者的明和职业;6、经营场所的方位图和平面图。
(2)网上开店经营出版物,要有固定经营场所。
在网上经营图书能否获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一、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2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零售两种。若申请办理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理,若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当地的区文体局办理。
服务介绍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出租业务。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自由进出且不在居住用途房屋内);即临街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