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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城阳区注册公司——公司资料、设立依据、申报材料
注册公司资料:1、公司名称2、公司注册资本3、公司住址4、公司范围5、公司法人及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6、公司股东及各自出资比例还有电话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7、监事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电话电子化不需要到现场设定依据1、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正) 第六条款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2、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令第156号,2014年2月修订)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五十三条:“……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受理条件提交材料,符合法定程序。申报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5、住所使用证明(住所承诺书)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公司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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