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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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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2012年深圳全面取消招调工入户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基本条件有六点: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
4、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关于积分入户减分政策:
1、信用卡一条不良记录减20分
2、超生一个小孩减50分并缴清罚款5年后达到100积分方可入户
3、年龄达到40周岁起减分,其中40——45周岁每增长一岁减2分,45周岁以上每增长一岁减5分
(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不需要积分,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享受补贴15000)积分测评达到100分可入户的朋友们,趁新政策还没颁发,抓紧时间入户吧~享受深圳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