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长沙记账报税代理,记账报税代理机构,记账报税代理业务范围,记账报税代理业务范围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多交了增值税一般有2种处理方法,就是申请退税,第二就是申请次月抵减,大部分的情况下,申请下月抵减的审批会比较容易通过,在申请下月进行抵减的时候,需要提交公司的一些资料,现在应该是可以上电子税务局进行申请,如果有不确定的,好是致电税务局,税局工作人员会给一些指导。
一般纳税人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实行价税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车辆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对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购买车辆的纳税人,纳税义务从购买车辆的当日起发生,纳税申报时间截至到购买之日起的60日内。如果纳税人获得车辆的方式是进口,那么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就是进口当日;通过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车辆后,纳税义务从取得车辆之日起发生。
企业在日常运作过程中,应收款项可能表现出有减值迹象,但并不能说明一定会发生减值,就算发生了减值,也并不代表企业当期就要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出于会计谨慎性和真实性考虑,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有减值迹象, 如果存在,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 (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 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 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代收的税款。个 体经营者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委托方所在地,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