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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氧气成分检测,氧气第三方检测机构,氧气检测报告办理,氧气纯度及杂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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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氧气成分检测报告办理机构
我公司是第三方气体检测机构,压缩空气、电子工业用气体、工业气体、高纯气体、食品用气体、医用气体的检测、未知成分气体检测、混合气体、工业气体等都可检测,只需3-5个工作日可出具检测报告。可上门取样,也可收寄样品,提供采样工具,业务范围面向全国,欢迎来电咨询!1、(81)劳总国字10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未明确描述两瓶之间的距离。
2、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在使用时距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5米(GB9448-1999第10.5.4),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气态医用氧的充装用液态医用氧来自空分工厂或空分车间,自空工厂的液态医用氧按中国药典医用氧标准检验合格后储于液态医用氧储罐,液态医用氧可通过医用氧泵(一般为柱塞式液氧泵)加压至14.7MPa,然后通过医用氧汽化器汽化成气体,并通过医用氧充灌台充装于医用氧钢瓶。 此种工艺称作“液氧塔外汽化法”,比“液氧塔内汽化法”的优点是不使用氧压机,而是通过医用氧泵压入钢瓶,因而不存在水润滑的问题,不会造成医用氧的污染,符合医用氧GMP的相关规定。
主营行业:气体检测 |
公司主营:气体,金属--> |
主营地区:无锡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6-07-19 |
员工人数:11 - 5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1949-01-01 至 2030-01-01 |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
登记机关: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年营业额:人民币 200 万元/年 - 30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食品检验服务;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质检技术服务;检验检疫服务;标准化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其他质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质量控制:第三方 |
公司邮编:214000 |